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卢氏县委门前停车场铺砖及围墙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卢氏县委门口。项目内容包括:停车场铺装、围墙及道路硬化工程。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8年12月20日在《河南省title=网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响应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635.40元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