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或 2017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旗下基金)共同
400-690-123455
2016年1月14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或
2017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旗下基金”)共同出资272,406,541.25元(贰亿柒仟贰佰肆拾万零陆仟伍佰肆拾
称 “合伙企业”)。2017年4月,该合伙企业已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27,240.654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亿元,占总出资
额比例的36.7098%;前海洲明基金出资380万元,占总出资额比例的1.3950%;深
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信资管”)出资16,480.6540万元,占
总出资额比例的60.5002%;时代伯乐出资38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1.3950%。该
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增资22,759.346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该合伙企业的出资额由27,240.6540
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向合伙企业增资1亿元,时代伯乐拟向合
伙企业增资259.3460万元,同时引入深圳市引导基金、龙岗区引导基金作为有限
[SJ2799])、契约型基金洲明时代伯乐并购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号为
[SL7024])、契约型基金洲明时代伯乐并购五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号为
[SL2606])、契约型基金洲明时代伯乐并购六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号为[SL8387])
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设立股权投资、
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17栋1楼E
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1.1 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伍亿元人民币(RMB 500,000,000),出
实际缴付完毕之前,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协议。
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3)投委会委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4)
累计2名以上投委会委员的变更需经合伙人大会同意。(5)普通合伙人的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委会的委员。投委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表决:(1)本协议的修改;(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
场所;(4)决定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机构(如有)、投委会人员的调整和投委会议
事规则;(5)聘请或更换托管机构;(6)聘任或解聘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7)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8)决定认
缴出资总额的增加或减少;(9)合伙人退伙时的财产退还方案;(10)根据本协
批准后执行;(11)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12)根据本协议
的规定将合伙人从合伙企业除名;(13)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决定新合伙人入伙;
(14)合伙企业存续期的延长;(15)合伙企业的终止或解散;(16)合伙企业普
主要股东/合伙人或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方发生变化;(17)批准合伙企业的清算报
告;(18)关联交易事项;(19)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明确规定需要由合伙人大
可通过;第(18)项的表决需经全体非关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除本协议
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包括TMT、大健康、技术
例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后,合伙企业投资年化收益率低于8%/年(含8%),普通
合伙企业投资年化收益率超过8%/年的,则将合伙企业全体投资净收益的百分之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的80%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存续期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3)合伙
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4)本协议规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6)根据本协议其他约
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